根据我院与澳门旅游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,现推荐两名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交流学习。相关选拔要求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学生自愿、家长同意;
全院在读大一、大二学生,品学兼优,身心健康;
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(四级500分以上,六级450分以上)
二、就读时间
赴澳学生拟定于2016年8月秋季入学,2016年12月返回,就读一个学期。
三、学习证明
赴澳学生一般要求修满校内相应学期课程学分至少达2/3,澳门旅游学院出具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,经系部、教务处认定后,我院承认其在澳所修的学分;
四、相关费用
在澳学费免收,住宿费、生活费自理。
★ 学生赴澳期间,我院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,学费照常收取。
五、报名方式
对该项目有意向的学生请于4月8日(周五)16:00前将报名表交至行政楼112办公室黄老师处。